单 位 职 能
一、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建设事业的方针、政策和法律法规;研究拟定全市城市建设、村镇建设、建筑业综合执法规范性文件及相关的发展战略、中长期规划、改革方案并指导实施,进行行业管理。
二、综合管理全市建筑活动;规范建筑市场;指导和监督建筑市场准入、建筑工程招标投标、工程监理、工程质量与安全。
三、负责全市建筑设计的行业管理,监督管理城镇及工业与民用建筑的搞震设计和施工,负责一般性工业建筑、民用建筑的工程造价、工程定额和费用标准的管理。
四、负责城市市政建设和管理城市燃气热力、城市公交客运、建设档案工作。
五、管理室内装饰装修行业。
六、负责城市园林绿化管理工作。
七、制定全市建筑行业科技发展规划并指导实施;组织建筑行业科技成果推广和新技术引进工作。
八、管理建设行业对外技术合作工作,指导建筑企业开拓市外建筑市场,对外工程承包工作。
九、承办市政府交办的其他事项。